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《理论与方法》强化训练试题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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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下列有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说法中,错误的是(  )。

A.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

B.转包期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期限

C.转包期可以由转包合同自由确定

D.转包不同于转让,转包后承包人仍旧是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

【答案】C

【解析】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,是指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以后,在承包经营期限内,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,但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。因为承包人只能在承包期内转包,所以转包的期限要受到承包期限的限制。另外,转包不同于转让,转让意味着承包人完全退出承包关系,由受让人取代承包人的地位。而在转包中,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仍旧是承包人。

2.2008年3月1日,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,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年。4月1日,刘某到县政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登记,并且县政府于4月15日向刘某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。2009年1月,因为刘某的儿子们都外出务工,刘某一人无力耕作该3亩土地,所以他与村西头的蒋某将土地进行了对换承包,但是双方并没有到相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。4月,村委会重新进行改选,改选后的新的村委会主任决定重新分配土地,于是将刘某承包的土地收回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(  )。

A.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8年3月1日设立

B.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8年4月1日设立

C.刘某与蒋某对换承包地的行为无效

D.村委会可以给刘某补偿后收回刘某的土地

【答案】A

【解析】《物权法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,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为准的,不需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。刘某与蒋某将双方承包的土地进行对换,虽然没有向县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,但是已经生效,只是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。《物权法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,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。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因此,村委会无权收回刘某承包的土地,也不能够给刘某补偿而收回土地。

3.林地的承包经营的期限最长可以为(  )。

A.十五年

B.三十年

C.七十年

D.七十年以上

【答案】D

【解析】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;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;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,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,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。

4.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,承包人的义务主要有(  )。

A.保护土地生态环境

B.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

C.提供农业生产所需要的所有生产条件

D.按照合同向发包人支付约定的承包费、提留款等

E.按照法律的要求交纳有关税费

【答案】ABDE

5.下列各项中,属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的有(  )。

A.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

B.承包土地的用途

C.违约责任

D.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

E.侵权责任

【答案】ABCD

【解析】根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:承包土地的名称、坐落、面积、质量等级;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;承包土地的用途;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;违约责任

6.城市规划具体编制包括(  )。

A.规划法律体系

B.规划行政体系

C.总体规划

D.详细规划

【答案】CD

7.在土地侵权纠纷中,当事人(   )。

A.应适用行政程序

B.应适用司法程序

C.可以选择行政程序或者司法程序

D.应先适用行政程序,如果对行政决定不服,则适用司法程序

【答案】C

【解析】土地权利纠纷不同于一般民事权利纠纷之处在于,土地确权应先通过行政程序处理,而侵权纠纷的处理可以由当事人选择行政程序或者司法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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